三农B2B网讯 不让林农因灾致贫,国家对森林保险费实施财政补贴。4日,湖北省林业厅、财政厅、保监局三家联合发文,出台“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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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方案,国家对公益林保险实施全补,中央财政出50%,省财政出40%,县财政出10%;对商品林保险,国家补贴保费60%,其中中央财政出30%,省财政出25%,县财政出5%,剩余40%由投保人负担。
据省林业厅林改办主任陶磊介绍,对商品林,林农每亩只需缴纳6角钱,就可进行森林保险。如果出现火灾、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导致森林损毁,每亩可获500元赔偿。
据了解,这次补贴试点区域为神农架、房县、竹溪、丹江口、宜都、咸丰、恩施、崇阳、通山、罗田、麻城、谷城、南漳和京山14个县市,以后将逐年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