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B2B网讯 昨日,太原市环卫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后,太原市将严禁在建成区内饲养家禽家畜。为更好地防控 H7N9 禽流感的发生,保障群众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国家、省的相关要求,太原市此次明确提出严禁在建成区内饲养家禽家畜。
具体是指环城高速范围以内及小店镇、柴村镇、晋祠镇、晋源镇和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三县一市的所在地。今后,因教学、科研特殊需要饲养,须经市市容环卫局批准,申请单位或个人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容环卫窗口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饲养,且必须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场所内封闭饲养,不得散养、放养。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禽、家畜的单位和个人,或虽经批准但未按规定实行封闭圈养的,由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街道市容环卫所、社区环卫站进行劝导、制止。对劝导制止无效的,将按照《太原市市容环卫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并给予10元至200元的罚款。对家禽、家畜死亡的,饲养者应委托卫生、防疫、农业、动检等部门进行消毒、检测,对确无污染源体或疫情的,应予以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市环卫局副局长时中瑛介绍,活禽活畜存在传播疾病的重大隐患,希望市民自觉放弃饲养家禽家畜。已经饲养的,请尽快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同时,各县(市、区)要组织市容环卫、农业、卫生等部门深入街道、社区、楼院进行宣传和执法,倡导广大市民共同维护整洁、安全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