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B2B网讯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林业局发布了关于保护区内禁养猪、牛蛙,限养牛、羊、家禽等通告。通告规定,此次禁、限养范围为全保护区内,并要求养殖户在12月10号之前清退所有生猪、牛蛙以及超过数目的其他养殖动物。
厦门林场发布禁限养通告 退养者可获补偿
据悉,同安汀溪水库一直是厦门市重要的饮用水源,为了保护引用水源,相关部门多次对保护区的汀溪国有防护林场内的养殖户进行退养,但始终得不到根除。此次通告出台,保护区内退养工作将得到很大提升,对保护区内彻底清除养殖污染提供有力保障。
通告同时指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养的养殖场所及业主,汀溪林场将与业主协商进行一次性补助,退养后没有再养殖的,可按每人每年发放1300元的生态补偿金。补偿时限至“造福工程”移民移出截止年度,最长补偿时限为20年。对于在清退时间后若有违反规定行为,违建场所将依法强拆,并建立民众举报热线,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