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岛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的统一部署,2012年能繁母猪补贴工作已全面展开,胶南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迅速行动,制定《胶南市2012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印到发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确保补贴工作顺利进行,胶南市畜牧兽医局还特别要求九处基层动监站协助辖区内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如下事项:
一是要求各动监站要迅速与各镇(街道办事处)搞好对接,在辖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工作方案和要求,搞好人员分工和协调,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村级防疫员和核查人员的培训、协助各镇(街道办事处)及时做好核查登记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是要求各动监站协助辖区内各镇(街道)明确补贴对象,做好核查登记。本次补贴是针对全市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场(户),包括规模养殖场(户)、种猪场和散养户。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指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的母猪。为确保补贴不漏户、不漏畜,无虚报、瞒报、错报等情况的发生,在统计核实能繁母猪数量时必须做到“四见”,即“一要见猪,二要见人,三要见标,四要见榜”。
三是要求严格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能繁母猪补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严格要求各动监站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加快各个环节的工作进度,确保全市的能繁母猪补贴工作按时完成。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对在核实过程中出现虚报、瞒报、错报等违规违纪的行为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