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认证信息(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未完善,请登录后完善信息登录
 给200余头生猪注水获刑被罚十五万 - 三农网
Hi,你好,欢迎来到三农网
  • 产品
  • 求购
  • 公司
  • 展会
  • 招商
  • 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畜牧 » 新闻资讯 找商家、找信息优选VIP,安全更可靠!
给200余头生猪注水获刑被罚十五万
发布日期:2012-09-28 09:28:13  浏览次数:19

  为了贩卖生猪多赚钱,他给每头猪强制灌水、糠10余斤,共卖出220余头注水猪。

  最终,他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获刑,并被处以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昨日,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法院法官介绍,30岁的刘某总感觉钱赚得太慢,于是打起了注水猪的主意。2011年9月,刘某雇用王某等4名工人,将买来的生猪强制灌水、灌糠。起初,刘某给每头猪灌水量小,经长途运输增重不大,没有赚到多少钱。于是,刘某指令工人给每头猪灌水、糠10余斤。有的猪出现不良反应死亡,刘某便在当地屠宰销售。外形健康的猪则被贩卖至山东等地。

  由于给猪灌水过程残忍惨叫不止,被当地群众举报至动检部门,后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经公安机关委托检验,生猪被注水24小时后,猪肉含水量已严重超出国家关于猪肉含水量标准,属不合格产品。

  经查,刘某共卖出注水猪220余头,涉案金额22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犯罪,被昌图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日前,昌图县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经查,被告人刘某采取给生猪灌水、灌糠方式,企图增加生猪重量牟利,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应判处相应刑罚。

  法庭还特别指出,如有证据证明,刘某为生猪注入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引起食源性中毒或造成其他恶劣情况,即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可从重处理。

  最终,刘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VIP企业最新发布
全站最新发布
最新VIP企业
背景开启

三农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信息全部为用户自行注册发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需用户自行承担信息的真实性,图片及其他资源的版权责任! 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 QQ: 1130861724

网站首页 | 实时热点 | 侵权删除 | 付款方式 | 联系方式 | 法律责任 | 网站地图 ©2022 zxb2b.com 三农网,中国大型农产品交易电商平台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6996 SITEMAPS | 鄂ICP备14015623号-2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