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量收购病死猪,宰杀、冷冻、熬油后做成腊肠和熟食卖给居民。昨天,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沈某等6人均被判刑。
“死猪当活猪卖”黑心老板起贪念
沈某是慈溪人,经营者一个小型的私人养猪场,做生猪屠宰生意。由于竞争激烈,加上经常有生猪病死,而这些病死猪的收购价,比生猪便宜很多,小点的一头50元到100元,大点的200元到300元。“牟利的空间很大!”而于是沈某想到:干脆加工病死猪。
沈某后来招供说,自己猪场的“货源”不足时,就跑到慈溪龙山、掌起、范市等私人养猪场里,动员猪场老板:有病死猪就打电话迅速联系,他会上门收购。后来还将收购范围扩大到杭州湾等地。
宰杀、加工、销售黑心产业链形成
沈某从2009年末至2010年初就开始收购病死猪肉,还专门雇了两个小工,秦某负责屠宰,杨某负责运猪。每当私人养猪场有病死猪了,杨某就负责运到沈某处,再由秦某进行屠宰。病死猪多时,来不及加工就放在冷冻库里。2012年9月30日,沈某被抓获时,民警在冷冻库中查出二十几头病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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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宰杀、冷冻、熬油等加工后,沈某将病死猪肉卖给菜市场的小摊贩。民警顺藤摸瓜,抓获销售病死猪加工成品的摊贩罗某和李某。
因为沈某的猪肉“很便宜”,菜市场的罗某和李某等不少摊贩,争相去拿货。
罗某和李某招供说,他们把猪肉做进一步深加工,直接在菜市场出售。
李某还交代,“买死猪肉就是图个便宜,把这些病死猪肉制成腊肉香肠出售,顾客一般很难分辨出好坏。”
沈某:“知道人吃了病死猪肉可能会出事”
庭审时,沈某忏悔说:“我知道人吃了病死猪肉可能会出事。大的养猪场猪死了,可以得到国家的赔偿。像我这样的私人小型养猪场,没登记过,没保险,猪死了拿不到赔偿。一时心贪,就做了坏事情!”
案发后,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这批病死猪食用安全性做出鉴定意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猪肉,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有害物质。
慈溪法院审理认为,六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判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处罚金1000元至1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