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骆驼,大多数人还有一种神秘感,其实,人类早在公元前3000年就已经开始驯化野生骆驼了。古代丝绸之路的驼铃声仿佛仍旧回响在我们的耳畔,丝绸之路是在驼背上建立起来的。骆驼非常可爱,十分通晓人性,骆驼舍身救主的故事在沙漠上广为流传,骆驼是牧民心中的“家神”,是人类最早的朋友。
骆驼有极强的嗅觉,可以找到20公里以外的水源。骆驼具有超强的方向感,在浩瀚的沙海中,根本无路可寻,但是骆驼的头驼可以带领驼队往返于几百甚至上千公里的两地之间,无论刮风下雨还是冰天雪地,从不迷失方向。它的这些特殊体能特性超过了任何动物的极限。骆驼是软蹄动物,对草场不会践踏伤害;骆驼是半野生的闲食动物,一年四季闲游在大漠之中,游牧范围可达300平方公里,吃沙漠中咸、苦、带刺的灌木嫩叶,起到修剪草木,促进再生的作用。
骆驼是沙漠生物链中的调节者,是最具生态性的种群。骆驼全身长有厚密的长毛,在长毛内贴身长有一层柔软、细小的纤维,被称之为“驼绒”。正是有了这层十分保暖的驼绒,骆驼才可以抵御大漠冬季零下40℃的严寒。驼绒优异的保暖性使它能适应恶劣的沙漠生态环境,可谓与生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