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和司法,是落实新环保法的两大重点环节,加强实战操练非常必要。一次强有力的执法,一次让违法者付出巨大成本的判决,就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今年元旦过后的首个工作日,广州和湖南湘潭雨湖区的环保部门操练了一回“新剑法”。广州市环保局和白云区环保局联合执法,查封两家污染企业的排污设施;湘潭雨湖区环保局和公安分局的执法人员发现3家企业违法排污,当场开具行政拘留书,3名企业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带走。
这是什么“新剑法”?新环保法赋予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许多权力,如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污染设施,责令污染企业限产、停产,将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等,相当于给环保部门送了一把利剑,环保部据此出台四个操作性较强的配套办法,相当于定了一套剑法。剑和剑法都是新的,基层环保部门以前没用过,只有通过一次次实战,才能提高执法能力,增强执法效果。
广州和湘潭的亮剑行动,既是实战演练,也是落实新环保法的有力宣示。环保执法的目的,一是依法解决违法排污问题,让当事人受到应有的处罚;二是树立环保法的权威,让有违法行为和违法动机的企业,知道新环保法不是“吃素的”;三是向公众宣传环保法,让大家了解自己如何监督企业排污,如何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环保执法需要全社会理解和配合,这样的宣示很有必要。
广州的行动,邀请了省内14家媒体参与执法监督,广东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当天晚上就作了报道,引发广泛关注。遗憾的是,媒体公开报道的这类亮剑行动并不多。其他地方是没有违法排污现象,还是环保部门没有行动?抑或是采取了行动而没有张扬?没有违法排污当然好,有排污现象却不亮剑,等什么呢?亮了剑还羞羞答答,过于低调了。有了剑,为啥不理直气壮地用起来?
过去我们经常听到环保部门抱怨手里没有“硬武器”,执法没法硬。现在有了“硬武器”,不用怎能硬?新环保法施行之前,处罚违法排污企业,一套处罚流程走下来,至少需要120天左右。这次雨湖区环保执法,1月1日调查取证,1月4日再次检查,企业仍未停止排污,当场就拘留了企业责任人。
法律颁布之后,首先以条文形式存在,有了具体的执法和司法活动,它才变得实实在在。环保执法人员光记条文不行,得学会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一般公众学习环保法,记不住那么多条文,通过具体案例了解法律比较符合实际。对企业主宣传环保法,可以详解条文,可以有针对性地发送《法律风险告知书》,但仅此还不够,要想让环保法在企业主心中扎根,较为有效的办法也是借案说法。
在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充满期待的新常态下,我们要更加注重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环境。执法和司法,是落实新环保法的两大重点环节,加强实战操练非常必要。一次强有力的执法,一次让违法者付出巨大成本的判决,就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环保部门和公、检、法机关,应该努力上好每一堂普法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