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B2B网讯 未来5年,成都将建立物联网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超50个;职业经理人达到1万名,还要打造千亿产值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百亿现代种业产业和百亿绿色有机农业……29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发布了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加快建成农村全面小康的意见》,公布了我市未来5年现代农业的发展目标,并提出:到2017年,成都将实现农业高端产业倍增、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实现农村全面小康。
市财政将设立农业基础设施专项资金
基础设施是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今后5年的发展规划中,《意见》明确对基础设施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从今年起,我市财政将设立农业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用于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等公益性投入,尤其是水利设施建设。成都决定今后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的资金,用以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目前,该专项资金约有1亿元。
未来5年内,成都还将大力加快全域灌溉水利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水利管理长效机制,实施骨干灌排渠系节水改造工程、标准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工程、水源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农民新村饮水工程等5大工程,新改建灌区支斗渠800公里,配套完善末级渠系5000公里,建成龙泉山脉“百湖工程”。
运用物联网技术最高一次性补贴80%
根据《意见》,未来5年,在强化农业农村基础发展方面,成都将大力加强科技信息装备,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运用,提升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我市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50家以上农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单位),建成50个以上基于物联网技术应用的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初步形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信息化应用示范体系,基本建成都市现代农业管理信息系统,使全市农业信息化水平在中西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作为扶持,成都对确定为国家和省市级的农业信息化示范性项目中的生产设施信息化建设部分,将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二圈层20%、三圈层30%的一次性补助;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生产智能化控制管理中心,将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二圈层50%、三圈层80%的一次性补助。
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和农业职业经理人
在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方面,《意见》将家庭农场和农业职业经理人作为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培育对象,提出了具体的扶持和培育目标:新发展家庭农场200家,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1万名。
其中,家庭农场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被首次提出。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共有家庭农场833家,其中工商注册登记57家,力争到今年年底规范提升160家,再新发展40家。同时,记者了解到,我市关于家庭农场的扶持方案也将于近期出台。
而对农业职业经理人的扶持,我市专门安排了50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扶持打造。同时,还从产业支持、农机补贴、科技扶持、劳动保障、金融支持等方面明确了对农业职业经理人的扶持政策,例如支持农业职业经理人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对个人按缴费基数应缴的20%缴费费率,由财政补贴12%,个人仅缴8%。
农产品溯源信息系统已在彭州建成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早前,我市在彭州试点的溯源信息系统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未来,成都还将逐步在市级创建蔬菜、食用菌、生猪等质量安全追溯信息标准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查询和质量追溯服务。
农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全市将着重在县级建立“1 5 3”农产品质量监管模式,即设置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配备5名以上专职监管人员,落实岗位职责、工作经费、交通工具等3项保障措施,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
保“质”的同时,也要保“量”。《意见》中提出,我市在深入实施“米袋子”、“菜篮子”工程方面,将重点抓好580万亩基本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强化36万亩常年基本菜地的建设保护。
到2017年成都现代种业产值达百亿元
作为“产业倍增”战略发展的重点,高端种业依然是《意见》锁定的重点发展范围。
目前,我市已在邛崃、崇州等区(市)县集中建成了全国最大的杂交水稻种子出口备案基地和国家级杂交水稻种子生产核心基地,基地面积达9.5万亩,全年生产杂交水稻种子2100万公斤;在新津县、青白江区建成了西南最大的玉米全程机械化外销制种基地,面积1.2万亩,全年生产杂交玉米种子400万公斤。与此同时,成都还兼顾推进了杂交油菜、优质小麦、脱毒种薯、优质蔬菜等种子(种苗)基地建设。未来5年,我市将新发展种业基地20万亩,新改建工厂化制种育苗中心10个、种畜禽场10个。
根据初步设想,到2017年,我市将建成辐射长江中上游和西南地区的“一区三中心”,即特色优势种业集中发展区、种业加工中心、种业交易中心、种业科技创新转化中心,现代种业产值达百亿元。
种畜禽方面,我市计划在5年内培育1—2个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并兼具雅南猪、成华猪和外血猪优势的黑猪配套品系,打造5个具有地方特色获得地理标志的畜产品品牌。
农民收入倍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今年,我市全面实施农民增收工作区(市、县)委书记和区(市、县)长负责制,将农民增收工作纳入对区(市、县)委书记和区(市、县)长的年度考核挂钩。
责任制主要考核区(市、县)农民收入增长的实绩,以及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帮助贫困对象脱贫增收、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等反映农民收入增长质量、可持续增长能力等有关方面的工作。
考核结果将作为区(市、县)委书记和区(市、县)长及区(市、县)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评选优秀、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