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与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联合签订了《互联网影视版权合作及保护规则》,参与本次签约的共有18家互联网企业,21家电视制片方和华谊兄弟、天津电影制片厂等多家影视制作单位。
据悉,此次签订的《互联网影视版权合作及保护规则》主要规定有以下几大亮点:
亮点一:建立版权信息发布制度
《规则》规定,三方协会将定期发布版权信息公告。
石现升“就是定期公布版权作品的授权信息和交易信息,避免大家花钱还买不到正版的事情发生”。
亮点二:建立合理的价格采购机制
《规则》规定:影视制片行业承诺规范交易,以市场合理公允的价格促进广播影视节目在互联网传播,不进行哄抬价格、重复授权、虚假授权等不当交易行为。
石现升:“我们会一起来探讨一个合理的价格采购机制,同时,我们对于版权的出品方也提出了一些约定,比如说我们在提供独家排他性的销售的时候,我们不能再进行卖给第二家了。”
亮点三:黑名单制度
引入黑名单制度是这份《规则》的又一亮点。
石现升:“对于侵权盗版的,我们会进行提示,及时地提醒予以纠正,如果过了一定的期限以后还仍然存在着盗版现象的,我们会建立专门的网站对这些侵权现象进行公示”
在4月26日CCTV12绿书签行动现场,18家网站和21家电视电影制片方在《规则》上签字。他们是:
互联网企业:
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我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众源网络有限公司
爆米花(北京)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视频通信传媒有限公司
凤凰在线(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鼎新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五巨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优度宽带科技有限公司
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悠视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视视制片方: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
北京电视艺术中心
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天地人传媒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文化艺术中心
解放军总政治部文化部艺术局
九州音像出版社
北京电视艺术中心
北京东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中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电影制片厂
空军政治部电视艺术中心
北京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东方恒和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北京华晟泰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吉安永禾影视有限公司
唐龙国际传媒集团-亚太盛世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小马奔腾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大连五洲影视有限公司
北京萤火虫影视公司
北京天禾兄弟电视电影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天地纵横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海军电视艺术中心
西安兄弟时代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