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12月28日下午消息,乐视网COO刘弘在2011开启版权价值新纪元活动现场接受专访时表示,已获得2011年70%以上热播剧独家版权,将以内容为王、多渠道发行全力推动2011年影视视频发展,“今年独家版权费用已超过一亿元,明年的预算为八千万。”
网络版权价值提升将成为收入重要组成
乐视网方面透露,已经与全国各地100多家律师事务所签署反盗版代理协议,在2011年将会继续打击盗版。
刘弘表示:“目前影视剧网络版权早已取代音像发行的地位,一些热门剧已超过国内一线卫视的采购价格,但影视剧网络版权更多价值还未被挖掘,我认为目前价格并非高处不胜寒,还存在很大上升空间。”刘弘认为,影视剧网络版权这块金子在2011年才会寻找到原本价值所在,不仅仅是视频行业,包括制片方、发行方、渠道方、用户都会从中受益。
“网络版权价值提升,使影视剧制片方增加了一块重要收入,对他们投拍、创作更多好作品起到积极作用;对于网络视频行业发行方、渠道方来说,在三网融合的契机下,PC、手机、电视机等多终端将实现多屏渠道,增加更多盈利方式;而对于用户来讲,可以在电影院下线后第一时间,甚至一些电视剧在电视台还未播出前就能在网络上看到正版、高清影视剧。”刘弘强调,价值共享将是2011年网络版权价值新纪元的基本所在。
70%以上热播剧被乐视买断
“明年市场上70%以上热门电视剧独家网络版权已被乐视网获得。”乐视网版权合作事业部总经理何凤云介绍,继2010年囊括热播大剧之后,2011年乐视网将巩固“独播剧场”、“高清频道”的影视剧强势播出平台地位。乐视网已获得的百余部独家剧中。
在发布会上,乐视网还同时与上游制片方北京小马奔腾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下游版权合作方新浪网签订2011年战略合作协议,乐视网版权合作事业部总经理何凤云表示,乐视网在多年的摸索中,已与上游制片方及下游合作伙伴建立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调研显示,有%的网络视频用户表示与以往相比,观看电视的时间明显减少,%的网络视频用户认同对互联网的依赖要超过电视。网络视频用户在对热播影视剧的消费方式中,正在形成新的行为习惯。有73%的被访者表示在获知热播影视剧的信息后,会马上在网上找来看,而电影、电视剧是网络视频用户最为喜爱的内容类型,分别以77%和%的比例位居用户选择的网络视频内容前列。“在正版问题解决好之后,网络视频将迎来第二波爆发性的增长,不论是视频广告还是收费业务。”刘弘说。(李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