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价格深度“跳水”招来了老业主维权风波。对此,不少开发商坚称按市场规律出牌,拒绝老业主的补差价要求,但也有不少开发商做出了增值回购、补齐差价、无条件退房等承诺,期待快速跑量。面对花样翻新的特色承诺,很多购房者并不买账,仍然持币观望。
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各种承诺实质上仍是一种促销方式。在目前调控未松动,楼市整体上仍处于下行通道的情况下,购房人需高度警惕各类促销风险,理性购房。
承诺“噱头”升级翻新
由于2008年房价下跌时出现过较为严重的“房闹”事件,当面临房价下行压力时,“保值回购”与“增值回购”成为眼前深圳房地产开发商的“另类”促销手段。
11月24日,即将开盘的绿景香颂项目宣布,购房者在购房时可以和开发商签订一份“三年原价回购协议”。根据这份协议,若购房者在三年后提出申请,开发商愿意以合同原价对房产进行回购。
绿景地产副总裁张梧峰表示,绿景地产认为房价已经回归合理水平,目前房价已处市场底部,加之绿景对中国经济的未来充满信心,因此做出这项决定。
然而,绿景香颂的风头很快就被最新的“三年回购”升级版给抢走了。计划在12月3日开盘的十二橡树庄园宣布,将推出“3年回购,5%增值计划”。开发商承诺,如3年后房产低于购买原价,开发商原价购回,并多给予总房款5%的增值补偿。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增值回购”的出现表明深圳楼市又向价格实质松动迈进了一步,但是“最后一根稻草”何时落下还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不过,截至目前,绿景的承诺还停留在口头层面,销售人员称具体条款要等到12月3日开盘才能公布。开发商承诺的回购属于二手房交易,根据深圳今年7月颁布的二手房交易规则,交易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将按照计税价格的%征收营业税及附加。而绿景方面称,未来回购需交的相关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中国证券报记者在该项目售楼现场发现,多位看房者表示,“回购承诺”只是一个噱头,不如返还差价来得实在。
在上海,楼盘“补齐差价”承诺颇为盛行。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之前大幅降价的新城公馆,在降价的同时做出承诺,对前期原价购房业主一律补差价;购买特价房的客户签订保值协议,交房前3个月有任何降价一律按最低售价补偿差价。作为上海第一家承诺对老业主补差价的楼盘,新城公馆敢于做出这种承诺有其特殊性,该楼盘开始销售时间不长,之前只售出10来套,补偿总额较少,老业主方面比较容易处理。不仅如此,新城公馆还与每一个购买特价房的客户都签订保值协议,保证在交房前3个月,如果有任何一笔房源售价低于此次特价的,将一律按最低售价补偿差价。
在北京,此前由于降价引发老业主维权的项目通州华业东方玫瑰[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开发商曾给出所谓的多重特殊补偿,包括:直接冲抵物业费或车位租赁费;享八折后再直接冲抵折后购置款;无约束换房;无理由、无条件退房。近日,该楼盘再度低价推盘,起价12000元/平方米,比此前特价房的水平上再次下降3000元左右。
然而,开发商的这些特色承诺效果如何尚存疑问。一位购房者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当前楼盘的各种回购、补差价承诺还难以打动他掏钱买房,关键还是要看楼盘实质性降价幅度有多大。“此外,如果房企将来经营不善,这些承诺如何兑现也是个问题。变数太多。”
特色承诺风险难测
有业内人士直言,“保值回购”对于购房者来说,确实有一定的保证,至少消除了购房者担心房价下跌的问题。不过,“保值回购”的心理安慰似乎更大于实际功效,因为3年后的市场行情、开发商的去向等都是一个问题。
深圳房地产业人士周学军表示,绿景香颂“三年原价回购协议”这种举动的营销价值大于市场价值。“绿景香颂为毛坯房,主打首次置业需求。这意味着该项目的多数购房者在收房后会进行装修,如果要求开发商回购,业主将白白损失装修的费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价出现一定的降幅,要求开发商回购也是一个得不偿失的选择。”
上海某房地产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大中城市楼市前景尚不明朗,“保值承诺”、补差价是一个提高销售业绩的好方法。但关键在后续履约问题,一旦房价下跌,如果开发商拒绝按合约办事,届时仍可能引发较大的纠纷。同时,当前有些低价开盘的项目再降价将面临亏本;对于纯新盘来说,一旦降价即会面临首期客户退房、后期难卖的尴尬局面。因此,短期之内低价项目迅速走量的趋势仍然会集中到某几个项目,年底前市场整体回暖的可能性不大,未来的成交态势并不会持续乐观。
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对未来房地产行业走势、调控政策预期、准购房者心理价位有了更为理性的判断。因此,部分开发商选择低价促销,是为了尽快回笼资金,有些也的确得到了买方市场的认可。但就目前的楼市情况而言,开发商如何降价、降幅多少,都将面临来自新业主与老业主的“围追堵截”。前有准购房者希望降价能“一步到位”的呼声,后有老业主降价维权的呐喊。这也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买卖双方都不够成熟的表现。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认为,降价就维权显然不符合“契约精神”。在房价上涨过程中,老业主并未平分利润给开发商,所以在房价下降时也不应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降价补偿显然会给整个房地产市场带来不好的示范。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也称,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真实的、自愿的,就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开发商自然也有降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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