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牛颖惠)昨天,*ST三联发公告表示,公司从大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处获知,最高院对三联商社2700万股股权拍卖合同纠纷案的审查已终结,并下发民事裁定书,作出如下裁定:“驳回三联集团上诉,维持原裁定”。至此,历时两年多的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国美集团最终取得了股权争夺战的胜利。
2008年2月14日,三联集团所持*ST三联2700万股限售股被山东龙脊岛以亿元竞买成交,国美以%的持股比例曲线收购,成为三联商社第一大股东。三联集团认为,该次拍卖行为存在诸多可疑之处,因此将济南国美电器、山东龙脊岛等5家公司告至法院,要求判决拍卖无效。去年3月,山东省高院驳回了三联集团的起诉。三联集团不服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
*ST三联的公告称,最高院于2009年11月受理了该上诉。日前,最高院驳回三联集团上诉,维持原裁定。记者了解到,这一次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意味着*ST三联股权案正式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