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消息 全国工商联5月19日在京召开了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新36条”)座谈会,与会民营企业家代表一致认为:相比旧的“非公经济36条”,“新36条”更具体,也更具操作性,不过,他们同时也指出,好政策未来能否达到预期实效,关键在于其贯彻落实的力度如何,“新36条”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细化。
作为这一政策的制定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司司长王晓涛也参与了本次座谈会,他表示,引导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意义重大,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大力协同配合,“新36条”贯彻实施之后,将会给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所以,民营企业在未来应更多的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以保证新政策的充分贯彻落实。
“ 新36条”明确非公经济可以进入包括电力、铁路、石油天然气在内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但目前的现状是“国家队”进入这些行业的时间较早,早已占据半壁江山,此 时民间资本再言挺进,谈何容易。
就此,北京市工商联常委、北京泰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岱松表示,新政策短期效果不会十分明显,目前在市场准入方面,许多领域还面临具体操作层面的难题,民间投资未来能否真正进入垄断领域还取决于制度对民间资本准入门槛,国家需要继续制定相关的实施 细则,真正降低这些产业的准入门槛,让民间资本得以进入,从而实现公平的竞争。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哈尔滨翔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迎霞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设立针对垄断行业的民营企业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国家资本的引导,调动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也可以支持民营企业共同出资,使民营企业得到更多的资本的支持,鼓励进入垄断行业的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从而为扩大就业,扩展市场边界,提高中国民企的国际竞争力做出新贡献。
针对“ 新36条”有关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条款, 全国政协常委、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王玉锁 建议,未来在发展战略性产业的时候,国家应与民营企业一起担负一部分开发风险。
王玉锁认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包袱较小,体制也比较健康,且目前正处于一个需要向上提升的历史时期,民营企业若真能抓住这一产业发展良机,必将能够实现自身价值的飞跃式提升。然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期的风险较高,后期拉动作用巨大,先行的企业要承担开发风险,但后来的企业却可以享受拉动的成果,这是不公平的。因此,对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者的民营企业,国家理应实行一定的帮扶措施,与开拓者共担开发初期的风险。
当谈及细则推出和行使的主体时,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建议,国务院应设立单独的部门专门负责牵头制订“新36条”实施细则,而各大重要部委都要出台配套细则。另外,在场的民营企业家们也纷纷建议,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敦促各个行业和地方政府 实施“新36条”。对地方政府可将细则的执行情况列入政绩考核,并实施问责制,多种手段并用敦促相关单位保障新政的充分贯彻落实。
最后,黄孟复还引用了过马路的例子来阐述新政配套细则推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感觉现在红灯灭了,绿灯已经亮起来,但是我们要过马路,就必须要划斑马线,所以各地政府和各个部门应要赶快把斑马线划好,我们民营企业才能过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