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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懂了中消协: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21-12-26 02:09:30  浏览次数:10

9月26日消息,日前,备受关注的《电子商务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中消协官网发布消息显示,在这部法律制定过程中,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协)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积极反映消费者诉求,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提出大量富有建设性的立法建议,取得显著成效。

中消协方面表示,自2014年以来,中消协和各地消协主动履行《消法》赋予的参与立法立标职责,积极参与《电子商务法》制定工作。就共享单车押金不退、网约车安全消费、打击网络假冒伪劣等网络消费热点问题分别召开会议,邀请消费者及各方代表参加,共同商讨消费维权对策,并公开建议《电子商务法》规制押金收取和退还、细化平台经营者义务和责任、明确先行赔付和连带责任适用情形等,防止平台经营者逃避自身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从消费者保护角度看,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在很多方面富有亮点,比如微信、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纳入管理。近年来,电子商务新形态不断产生,通过微信、网络直播等形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情况日益增多,带来了很多消费维权新问题。《电子商务法》通过“其他网络服务”将这些新形态和涉及主体纳入其中,明确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有利于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管,有利于更好解决此类消费纠纷。

中消协呼吁称,电子商务经营者要认真学习《电子商务法》规定,对照法律要求,及时改进服务和管理,切实承担法定义务和责任;相关行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尽责;希望广大消费者加强对《电子商务法》的了解和掌握,依据法律规定,更好维护权益;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加强研究,尽快出台配套法规和规章,细化相关法律规定,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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