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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懂得商务部:尚未收到滴滴快的相关交易经营者集中申报
发布日期:2021-12-19 07:42:11  浏览次数:16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

【报道】2月16日消息,在今日商务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目前商务部还没有收到有关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相关交易经营者集中申报。

关于滴滴与快的合并是否形成垄断一事,沈丹阳表示,我们已经注意到有关媒体的报道,但是目前商务部还没有收到有关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相关交易经营者集中申报。根据反垄断法及其相关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企业合并属于反垄断法中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如果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则应该向商务部反垄断局进行申报。

知名互联网行业律师赵占领认为,目前没有看到滴滴和快的各自的财报,所以还不清楚是否符合申报标准。不过,打车软件行业盈利模式尚不成熟,有可能达不到分别营业额4亿元,总和20亿元以上的标准。

同时,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以上,即可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赵占领称,显然滴滴和快的合并后市场份额远远超过二分之一,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没有疑问,但是法律并不禁止企业具有垄断地位,禁止的是垄断行为,所以关键看看合并后的经营过程中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周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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