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3月7日消息,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将加快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
电商售假惩罚赔偿制有望落地 重点治理网售假货
3月6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人民大会堂的“部长通道”上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工商总局已经建立“异常名录”制度、违法企业制度,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全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规范企业行为。
2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帮助网购的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征求意见稿增设了四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即拆封后因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原因不宜退货的商品,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贴身用品等;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包括产生授权或者激活信息的手机、电脑、数码产品等;已经在线交付的充值类商品,包括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等;特价清仓商品,包括即将到保质期的商品、包装破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等。
张茅表示,针对网络售假问题,国家工商总局目前已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办法,如监管抽查、界定七天无理由退货范围和标准等,但最根本的还是要建立企业的信用系统。
据了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2014年上线以来,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展开建设试点。张茅称,计划今年底,将完善国家企业信息网,真正起到建立企业信用制度、规范企业行为的目的。同时,还将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企业制度。(王卡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