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认证信息(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未完善,请登录后完善信息登录
 终于清楚罚款5万元 北京对共享电单车企业开出首张罚单 - 三农网
Hi,你好,欢迎来到三农网
  • 产品
  • 求购
  • 公司
  • 展会
  • 招商
  • 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致富有道 找商家、找信息优选VIP,安全更可靠!
终于清楚罚款5万元 北京对共享电单车企业开出首张罚单
发布日期:2021-12-02 04:38:03  浏览次数:8

3月13日消息,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博消息,因违规运营租赁电动自行车, 近日,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对“人民出行”平台运营商做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开出的首张罚单。

2021年,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交通委等十一家市属委办局于同年联合印发《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均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2021年11月起实施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

2021年9月1日,由人民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人民出行”项目启动,开始在北京投放“人民出行”电动自行车。“人民出行”电动自行车面向全社会提供租赁服务,并收取个人押金及租金,其投放及运营模式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北京市交通委多次约谈仍未整改到位。市交通执法总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人民出行”平台运营商做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北京市交通委责令项目合作方限期回收所有“人民出行”租赁电动自行车。

公告显示,租赁电动自行车往往存在保养维护不及时、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运行安全风险高、电池污染严重等多重隐患,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未接受过专业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加之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带来较大的伤害和损失。

交通部门表示,在京运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企业要严格遵守《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严禁违规投放、运营租赁电动自行车,执法部门也将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同时呼吁市民,为了自身出行安全,请勿骑行租赁电动自行车。 

VIP企业最新发布
全站最新发布
最新VIP企业
背景开启

三农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信息全部为用户自行注册发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需用户自行承担信息的真实性,图片及其他资源的版权责任! 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 QQ: 1130861724

网站首页 | 实时热点 | 侵权删除 | 付款方式 | 联系方式 | 法律责任 | 网站地图 ©2022 zxb2b.com 三农网,中国大型农产品交易电商平台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6996 SITEMAPS | 鄂ICP备14015623号-2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