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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理解浙江就网贷机构管理及备案征求意见 网贷信息或纳入征信系统
发布日期:2021-12-01 18:35:06  浏览次数:5

【报道】12月20日消息,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根据相关规定,浙江省金融办联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对除宁波市之外的浙江省其他地区网贷平台进行监管约束。

近段时间以来,关于网贷行业出现的各种问题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监管也更加严格,并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专项整治。文件内容显示,本实施细则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在完成分类处置后再申请备案登记。

同时,文件要求辖区网贷平台与浙江省辖内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含分支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对于本实施细则发布前已经签订资金存管协议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于备案登记后1年内完成存管银行更换。

当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存在以下六种情形的,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应注销其备案登记,并进行公示。这六种情形分别是:通过虚假、欺骗手段取得备案登记的;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定的;监管部门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联系及其他监管手段无法联系到机构相关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备案登记后1年内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实现资金存管或未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以及停止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连续满1年的;拒不落实有关监管工作要求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文件还提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征信机构等应当加强业务合作,互相配合,依法提供、查询和使用有关金融信用信息,而这也意味着,未来网贷平台上的借贷信息或许将会纳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老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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