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著作权法是保护对原创者权益和提升原创力的一部重要文化法律,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只有尽快健全完善著作权法律体系,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依法惩处侵权行为,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才能提升文化产业的原创力,让广大的文艺科技工作者创作出原创性强的精神食粮。鼓励原创保护原创,保障原创者的权益,无疑是著作权法修改的第一要务。本该鼓励原创保护原创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却在牺牲原创者的权益。看来,著作权法草案还需要全面听取各方意见,重新审视立法得失,在服务大局中平衡各方的利益诉求。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依然在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同声音是完全正常的。公民参与立法的过程是广泛集中民智、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积极向立法部门提立法建议,就是公民对立法有序参与的实践形式和生动表现。立法部门要尊重和善待公民的立法建议,尊重和支持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文化产业的飞速发展,需要用著作权法激活源源不断的原创力。从一定意义上讲,著作权法修改既是文化立法的重头戏,也是文化立法的风向标,期望立法部门真正从大局出发,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最大限度保障包括音乐人在内的版权人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包括音乐产业在内的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原文详情:《评论:著作权法修改应妥善平衡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