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为确保绿色食品认证工作质量,强化证后监管力度,落实区、盟两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盟监管中心在2015年度绿色食品年检工作中,认真组织力量,严格按照《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要求,对全盟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环境质量体系、包装贮藏、缴费情况、档案建设情况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年检实地检查,对于促进获证企业的投入品监管,进一步规范绿色食品企业正规化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按照加强证后监管,促进品牌提升,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工作思路,盟监管中心成立了由三名以上监管员组成的绿色食品年检工作小组。在近2个月的时间里,分别对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科右前旗、阿尔山市、突泉县五个旗市,内蒙古蒙佳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恒正集团保安沼农工贸有限公司、阿尔山蓝海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获证企业的种植基地、生产加工、档案建设、标志使用情况、标志缴费情况进行了检查。
根据实地检查考核内容,检查组把检查重点,一是放在投入品使用情况的检查上,重点检查了田间生产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有使用违禁药物现象,药物使用间隔期是否合规等;二是放在生产加工、原料和成品仓储、包装贮运的现场检查上;三是放在标志使用规范程度及用标情况的检查上。
年检小组在深入获证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工作的过程中,始终把绿色食品年检工作与兴安盟“三品一标”产品品牌提升,推进标准化、强化证后监管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绿色食品年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出其意义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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