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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2021年灾后“救灾助农”政策
发布日期:2021-08-16 18:28:40  浏览次数:21

  因梅汛期间连续降雨导致富阳区各地不同程度出现受灾情况,为全力做好农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增强农业主体和农户信心,根据省委省政府“全力决战梅汛,为建设‘重要窗口’提供安全保障”的工作要求,和杭州市救灾补助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富阳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安排专项资金。本次救灾资金杭州市级下拨1000万元,区本级配套1000万元,共2000万元资金用于救助救济受灾的群众和受灾农业经营主体,帮助恢复灾后生产生活。其他灾后建设由交通、水利、规资等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帮助修复道路、桥梁、农田等水毁工程。

  二、保持贷款稳定。2021年年底前到期的涉农企业(包括受灾的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承包大户和农户)贷款,由农户、企业与银行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银行机构不得抽贷、压贷、断贷,不得下调风险分类和客户信用评级,对延期贷款免收罚息。

  三、增加信贷规模。银行机构要单列专项信贷,增加信贷规模,对受灾农户和企业的新增贷款需求开通“绿色通道”,降低贷款门槛、优先进行受理、简化审核流程、加快资金到位。优先发放信用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30万(含)以内的贷款都采取信用贷款。区农商银行要在乡村振兴基金中安排不少于1亿元专项资金扶持受灾企业。

  四、实施减息降息。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存量贷款减免利息、新增贷款优惠利率、减免部分融资收费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对受灾的农户和企业,推出减息降息措施,抵押贷款享受LPR基准利率,担保贷款享受年息3.75%利率,信用贷款享受年息3.85%的利率。

  五、减免担保费用。对受灾农业主体和农户开通融资担保绿色服务通道。对其在灾后恢复生产期间所有融资担保增量业务和存量续授信业务,减免融资担保费用。同时简化反担保手续,能够取消抵押等反担保手续的一律取消。

  六、发放农资商品。对农合联会员中受灾的粮油、蔬菜和经济作物等种植户,根据受灾程度给予农资补助,并免费提供测土配方等服务,帮助农业主体恢复农业生产。定向针对蜜梨、桃、葡萄等受灾严重农户和农业主体提供必要的农资物品。

  七、动用救灾种子。因汛情冲毁的水稻、旱粮等作物,经主体申请、乡镇(街道)核实确认,按照实际免费发放目前储备的救灾储备种子。

  八、提供普惠基金。对这次受灾群众(包括低收入农户),尤其是生活特别困难的,提供一次性的普惠惠民基金,购买需要的生活必需品送到受灾群众家中。

  九、加快保险理赔速度。各保险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理赔材料和流程,适当放宽理赔要求,做到“应赔尽赔、应赔快赔”。对于受灾的鱼塘、种植基地和蔬菜大棚等农险,于7月18日前理赔完毕,不得以政府已补助为由拒赔或减少赔付金额。

  十、推出农产品助销措施。全面开展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组织农产品线上线下推广营销活动,乡镇(街道)加大对受灾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助销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平台和各乡镇(街道)食堂及职工福利应尽量使用本地农特产品。依托邮政富阳分公司线上“富春山居”农产品馆平台,拓宽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

  十一、鼓励购买适宜农机。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力度,大力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凡购买农机申请补贴,按补助标准及时发放,减轻农民资金周转压力。

  十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成立粮油、蔬菜、茶果、水产、畜牧等10支农业技术服务团队开展“三服务”活动,指导农业主体和农户开展灾后自救、恢复生产、补种、病虫害防治等各项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以最短时间、最大力度、最大诚意帮助受灾农业主体和农户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加大宣传,提高政策受众面,让农业主体和农户重振信心,克服困难,抢抓时机,恢复农业生产。

  本政策自2021年7月13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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