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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五农民使用国家禁用农药种植香菜 已获刑
发布日期:2017-12-04 11:54:52  浏览次数:18

  农药的使用是否规范与国民健康安全息息相关,国家对于农药的使用规范近年来十分的严格,如果使用了国家禁用的农药进行农业生产,将会得到严惩。近日,就有五位农民为了除虫,而使用国家禁用农药来种植香菜。这五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得了宝坻区法院判处的刑罚。

天津五农民使用国家禁用农药种植香菜 已获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怡某等五名被告人分别在本市宝坻区中关村园区内承包土地种植香菜用于销售。在种植香菜过程中,为清除地里的虫害,均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199号》中禁止使用的农药甲拌磷,怡某还将其本人种植的使用过甲拌磷农药的香菜340千克进行了销售。经专业检测,怡某等五人种植的香菜甲拌磷含量均超过限值≤0.01mg/kg的国家标准。

  法院认为,怡某等五名被告人为一己私利,置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于不顾,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考虑五被告人犯罪事实、后果和认罪态度,分别判处五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至15000元,同时禁止五人三年内从事蔬菜类食用农产品种植、销售活动。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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