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同的地域所存在的问题也不同,国家在各地所推行的政策也会略有改变,在医疗保险方面,各地的医疗机构将会逐渐落实中央制定的医改政策,为更多的人民提供优惠。
5月15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卫计委获悉,为减轻农村贫困患者就医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全省将针对几类群体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可享受这种服务模式的对象,包括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实施区域为全省各县市农村贫困患者所在县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
据介绍,符合享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条件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需交纳住院押金。按照相关程序,与医院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医疗机构也将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每日向患者提供治疗措施、治疗费用清单,并由患者签字确认。对恶意拖欠费用者,待其再次住院时,将不再按“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办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