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部分村民受利益驱动复垦草原种瓜 宁夏法院办理多起毁坏草原林地案件
村民非法压砂复垦蚕食退耕还林成果
□ 本报记者 申东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部干旱带降水量少,生态脆弱,国家2003年实施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政策,十几年来效果显著。然而,近年来,随着宁夏硒砂瓜远近闻名,经济效益较好,一些村民非法压砂复垦草原违法案件突出。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农牧、国土、林业等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了5名村民私自开垦草原占地压砂种植西瓜,致使700多亩草原植被变为荒地,严重破坏脆弱的生态环境的案件。目前,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张某等5人批准逮捕。
红寺堡区5名村民破坏700多亩草原案件并非个例。在宁夏硒砂瓜种植面积最大的中卫市沙坡头区,此类案件不在少数。
700亩天然草原被铲毁
经过公安部门侦查:2014年11月,张氏兄弟二人在和胡某、韩某商议后,在红寺堡区慈善大道以西的一处地方,动用铲车将400亩天然草原的草皮铲掉,雇佣车辆在该处压砂15公分厚,以每亩2600元的价格向瓜农出卖获利。2015年2月,犯罪嫌疑人张某一人在红寺堡区慈善大道以西的一处地方将150亩草原破坏后压砂,以每亩3000元的价格出卖获利。2015年8月,张氏兄弟二人在在红寺堡区慈善大道以西的一处地方,破坏草原后非法压砂220亩,以每亩3000元的价格出卖获利。在草原进行压砂铲除草皮,除了破坏了草原生态环境,同时因压砂厚度达15公分,使草原植被不能够恢复,破坏了红寺堡区多年来治理草原所取得的成果,危害严重。张某等人被红寺堡区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查获,相关线索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草原法等土地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
村民为偿还债务破坏林地
2014年12月23日,中卫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报案,称香山乡新水村高峰队有农户在退耕还林地毁林压砂。接警后,民警前去案发现场进行初查,被告人万福新主动到中卫市森林分局接受询问,并如实说明其毁林压砂的基本情况。
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以来,万福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新水村自家的退耕还林地和荒山造林地上进行开垦倒砂、压砂整地,改变林地用途,数量较大,致使该林地原有植被大量毁坏。
宁夏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经实地测算,万福新涉案的林地面积为73.8亩,其中退耕还林地面积15.7亩,荒山造林地面积58.1亩。林种为防护林,林地为灌木林,树种为柠条、红砂和珍珠猪毛菜,柠条为人工灌木林、红砂和珍珠猪毛菜为天然灌木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