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认证信息(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未完善,请登录后完善信息登录
 在法治轨道推进公积金改革 - 三农网
Hi,你好,欢迎来到三农网
  • 产品
  • 求购
  • 公司
  • 展会
  • 招商
  • 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观点 找商家、找信息优选VIP,安全更可靠!
在法治轨道推进公积金改革
发布日期:2016-08-26 07:57:00  浏览次数:11

  陈 斌

  近日,一篇报道《不差钱的公积金如何花》引爆舆论。这是真的吗?因为住房公积金不差钱,所以拟用来补充越来越差钱的养老金?报道还引了若干“业内人士”的话,但除此之外,并无官方渠道的印证与确认。

  社保基金确有越来越吃紧的趋势。就以养老这一块为例。根据财政部“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1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24308.84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9556.67亿元,财政补贴3671.2亿元;支出22581.54亿元。如果只算保险费收入,2015年当期收不抵支3000多亿。但把主意打到公积金身上,妥当吗?可行吗?

  为此必须理解住房公积金的性质。与这个名词字面给人的印象相反,住房公积金是纯个人账户性质,以个人与单位名义的缴费统一进入个人账户,买房后个人可以提取。个人账户的意思是个人强制储蓄,里面的钱是有主的,产权属于账户主人。

  如果用公积金补充退休金缺口,就等于是把属于私人财产的钱充公,进入社会统筹。根据立法法,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及税收基本制度等事项,只能制定法律。把公积金纳入社会统筹,无论理解为征收,还是理解为税收,都必须通过人大立法。部门规章是无权更变公积金的权属的。更重要的是,把公积金纳入社会统筹,是变相提高了养老社保的缴费费率,加大了逆向代际财富再分配的力度,加重了工作者、年轻人与下一代的财务负担。

  不过,一些地方探索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是合适的。如深圳等地规定个人身患重疾,可提取公积金来支付医疗费用。如果你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不敷使用,那一次性或定期提取自己名下的公积金补充个人养老金之不足,也同样合理。这相当于把你的公积金账户变成了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账户,更能物尽其用。

  (摘编自8月25日《南方周末》,原题为《公积金不姓公》)

VIP企业最新发布
全站最新发布
最新VIP企业
背景开启

三农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信息全部为用户自行注册发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需用户自行承担信息的真实性,图片及其他资源的版权责任! 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 QQ: 1130861724

网站首页 | 实时热点 | 侵权删除 | 付款方式 | 联系方式 | 法律责任 | 网站地图 ©2022 zxb2b.com 三农网,中国大型农产品交易电商平台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6996 SITEMAPS | 鄂ICP备14015623号-2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