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充分权能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张红宇
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指出,深化农村改革需要多要素联动,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明确要求,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这项改革涉及农民切身利益,情况十分复杂,在一些集体资产雄厚、可支配财产众多的发达地区和城市郊区,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改革的重中之重。总体来看,在具体推进改革中,必须切实把握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赋予农民充分权能,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跟上整体发展节奏
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形式及其优越性的充分体现。经过30多年的发展演变,农村产权制度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四化同步”发展的要求,必须加以改革;但这项改革涉及面广,覆盖所有农村,难度极大。从各地实践看,探索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止,但到目前为止依然没有一个标准模式能做到“一改解千愁”,足以表明改革难度之大、任务之巨、形势严峻,是典型的改革深水区和硬骨头。突出表现在:一是前无古人。农村集体资产的产生、积累、维护和制度改革,都没有历史经验可循;二是旁无借鉴。农村集体所有制乃中国特有,国外无直接的先进经验可鉴;三是情况复杂。截至2014年底全国农村集体账面资产村均447.3万元,但东部地区资产总额超过全国的3/4,部分富裕村资产数以亿计,但更大多数的是空壳村、负债村,区域、个体差别甚大,情况十分复杂;四是影响广泛。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不仅是做大蛋糕的问题,更大程度上是如何分蛋糕,各种利益矛盾交织,稍有不慎将影响社会稳定。
准确把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三大目标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必须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总结各地实践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朝三个方面努力。一是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归属清晰就是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归谁所有,权责明确就是确定成员的权利和责任,保护严格就是依法保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产权,流转顺畅就是促进农村集体资产有序进入流转交易市场。二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有利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三是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较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