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认证信息(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未完善,请登录后完善信息登录
 “减税养老”更需顶层设计 - 三农网
Hi,你好,欢迎来到三农网
  • 产品
  • 求购
  • 公司
  • 展会
  • 招商
  • 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观点 找商家、找信息优选VIP,安全更可靠!
“减税养老”更需顶层设计
发布日期:2015-12-10 10:26:00  浏览次数:20

  木须虫

  “减税养老”更需顶层设计,一方面将减轻家庭养老负担,纳入旨在推进减轻公民税负,藏富于民的税收改革之中;另一方面,围绕支持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富于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此外,在立法层面赋予地方对“减税养老”相关税种税率优惠的裁量权。

  《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提出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养老服务。意见稿中提出,“将对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给予优惠政策,适度增加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的工薪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实现赡养费用的税前扣除。”(12月9日《羊城晚报》)

  2014年,我国人口老龄化率达15.5%,并将呈现逐年加剧趋势。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必然需要采取多种途径,调动家庭和社会的积极性,把更多的资源投向养老,为养老提供充分的保障和优质的服务,其中通过减税,间接向养老投入,是必不可少的方式,“减税养老”蕴含着社会广泛的期待。

  如深圳市在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拟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采用住房养老模式的老人有条件地免征房产税,对以养老为目的的老人转让住房有条件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将对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给予优惠政策,适度增加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的工薪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实现赡养费用的税前扣除。这些减税措施,都旨在减轻家庭税负,提高家庭保证有更多的钱用来养老,其善意不用质疑。

  不过,社会养老是一个宏大的命题,减税提高家庭和老人的养老支付能力只是一个方面,对于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业,如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行业,通过减税来降低投入成本、运营成本,同样是必须面对的实际问题。比如,民营养老机构土地、建设、运营的相关税收,不能等同于酒店等一般服务业的税收,其服务也不可能完全实行商业化,应当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才可能使得提供的养老有质量、一般的老人消费得起。从这个角度来讲,深圳提出的这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首先有一定的局限性。

  其次,针对老人和家庭的减税,在操作性与公平性上也有欠缺,比如“住房养老模式”、“以养老为目的的老人转让住房”、“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等条件的表述相当模糊,如果政策落地,这些情况如何界定、谁来界定,事实上很困难。并且,养老是普适的需求,不宜以条件化来实施区别减税,比如老人与子女在不在一起,其子女都有养老义务,都要负担必要的成本,减负是目的,减税是手段。

  第三,减税的思路也与关联的改革相冲突。个税改革,改革方案已初具雏形,报道披露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或将改革草案上报中央和国务院。个税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其中,包括赡养人口在内的家庭负担,将计入个税抵扣因素考虑。此外房产税改革也在进行中。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与上位的改革无法衔接,很有可能会使得善意胎死腹中。

  当然,税收政策是十分严肃的事项,税收的减免、优惠,是中央的立法事项,地方不具立法权,这也是地方“减税养老”无法作为的地方,即便是深圳特区也不例外,显得格外谨慎。“减税养老”更需顶层设计,一方面将减轻家庭养老负担,纳入旨在推进减轻公民税负,藏富于民的税收改革之中;另一方面,围绕支持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富于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此外,在立法层面赋予地方对“减税养老”相关税种税率优惠的裁量权。

VIP企业最新发布
全站最新发布
最新VIP企业
背景开启

三农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信息全部为用户自行注册发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需用户自行承担信息的真实性,图片及其他资源的版权责任! 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 QQ: 1130861724

网站首页 | 实时热点 | 侵权删除 | 付款方式 | 联系方式 | 法律责任 | 网站地图 ©2022 zxb2b.com 三农网,中国大型农产品交易电商平台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6996 SITEMAPS | 鄂ICP备14015623号-2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