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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每年重点支持至少30个特色农村电商
发布日期:2015-11-27 00:00:00  浏览次数:7

  11月24日,国际在线四川频道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成都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明确10大措施助力农村电商发展新政,2020年将培育8至10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本土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农村 

  “《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成都将以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为重要抓手,打通城乡流通双向渠道,创新内贸流通体制,为都市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新动力。”成都市农委副主任张晓华在会上介绍道,2017年,成都市将培育有3至5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本土农业电子商务企业,打造10个应用广泛、模式先进、具有一定带动示范作用的电子商务示范区(市)县,打造30个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镇,打造100个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村(基地),基本实现电商应用广泛、保障体系健全、配套服务完善的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2020年,成都市将培育8至10家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本土农业电子商务企业,进一步完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使成都市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内容上包含了网上农贸市场、数字农家乐、特色旅游、特色经济和招商引资等内容。《意见》围绕打造电子商务平台、开拓电子商务市场、健全物流配送体系、人才培养利用、创新创业引导等方面,明确10项重大改革措施。

  《意见》指出鼓励农业企业、专合组织、家庭农场、休闲农庄建立电子商务垂直平台,对自建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本地鲜活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农资产品给予奖励,对农资产品年度线上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由成都市农委按照销售额的2%,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同时,鼓励农家乐、休闲农庄借助第三方平台或自建电子商务垂直平台开展休闲农业的销售业务,对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品和线路业绩突出、年度线上交易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和经营主体,由成都市农委按照销售额的2%,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此外,整合各方资源,建立专家工作站,为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意见》明确支持电商基础良好、应用广泛、经营模式创新的区(市)县打造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每年重点支持发展10个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镇、30个以上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村(基地),成都市农委对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乡(镇)给予50万元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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