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宾
一方面把明显不该被扶持的富人认定为扶贫对象;另一方面,却任由大量扶贫资金趴在账上而不肯去扶持那些真正贫困的人。马山县看似混乱的扶贫逻辑背后其实是利益纠葛,是无视法规,是懒政思维。
日前,审计署发布公告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等个别地区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不到位,扶贫资金未及时拨付或违规认定扶贫对象。在该县认定的扶贫对象中,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除了在扶贫对象上造假,该县还将人均纯收入还达不到国家脱贫标准的2272人认定为脱贫,虚报的这一部分占到扶贫任务的9%。
此外,截至7月底,该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结转结余9234.14万元,占该县2014年度公共财政收入的43.73%,其中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7056.14万元,导致多个扶贫项目进展受限。
扶贫资金被滥用、“扶富不扶贫”、虚报脱贫情况,不仅是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更严重的影响是侵害了当地百姓的利益,剥夺了他们摆脱贫困循环的机会。扶贫资金是支持贫困百姓的钱,是最困难老百姓的救命钱,也是他们走向更好生活的“种子钱”,广西马山将扶贫资金用于救济三千多“富人”,某种意义上也意味着,有同样多的穷人可能失去了被救济的机会。
一方面把明显不该被扶持的富人认定为扶贫对象;另一方面,却任由大量扶贫资金趴在账上而不肯去扶持那些真正贫困的人。然后,为了政绩上好看,竟然把2272个真正贫困的人虚报脱贫。如果说没能精准识别贫困,是一种能力问题,尚可以理解。但是故意造假,显然是一种态度问题,绝不能接受。马山县看似混乱的扶贫逻辑背后其实是利益纠葛,是无视法规,是懒政思维。
无论是对县乡政府,还是对单个农户来说,贫困的“帽子”都意味着财政资金和发展机会。这对于在长期在经济落后地区生活的人来说,是很大的利益动机。在基层贫困识别的过程中,存在冒充或争抢贫困“帽子”的操作空间。部分人在争夺贫困“帽子”的时候,采用不合法不合规的手段挤占真正贫困的农民的发展机会。对于那些自私而没有公义心的人来说,“蚊子再小也是肉”,违法违规的成本也非常低,又缺少相应监管和审查,因此不管利益大小先占有。追求利益无可厚非,但是不能挤占贫困农户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