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B2B网讯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集体林地实现确权后,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各地形成了各自不同的运作模式。云南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连续三年居全国第一,使“云南模式”备受关注,尤其是大理州南涧县在全国首创“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让林农拥有了自己的“绿色银行”。
全国97.7%集体林地实现确权
国家林业局林改司司长张蕾2012年11月23日表示,目前我国林权贷款金额达到530亿元人民币,抵押贷款林地面积为3850万亩,平均每亩贷款近1400元人民币。在《中国林权改革:现状、经验及展望”国际研讨会》上,张蕾说,我国集体林权改革进展顺利,林权抵押贷款额度增加。在所有抵押贷款的林地面积中,农民抵押贷款面积为2188万亩,抵押贷款金额为260亿元,这些贷款盘活了林农手中的资源,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国家林业局经济研究中心对全国70个县的3500个农户的监测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样本县抵押贷款林地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4.77%,平均贷款期限为3.63年,户均贷款近30万元,超过70%的林权抵押贷款用于发展林业。
2012年以来,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全国确权集体林地27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7.7%;发证面积占确权林地的95.5%,8949万农户拿到林权证,基本落实了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权。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在2012年12月27日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表示,目前全国共建立农民林业专项合作组织10.77万个、林权管理服务机构1435个,林权流转逐步规范,林权保护管理体系日益完善。森林保险投保面积14亿亩,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676亿元。林下经济产值达2300多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就业增收。今后国家林业局将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落实和稳定农民承包经营权,加大林权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力度,做好林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工作。同时,将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建设。争取林下经济专项补助资金,启动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承担科技推广项目工作。
在国家林业局、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相关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国涉林贷款及林权抵押贷款再创新高。截至2012年底,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林贷款余额达1800.1亿元,同比增长17.4%,其中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498.3亿元,同比增长22.6%。林权抵押贷款的增速比同期涉林贷款高出5.2个百分点,比同期其他各项贷款高出7.6个百分点。涉林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的“双增长”,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推进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了林农增收致富步伐。
“云南模式”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连续三年全国第一
云南是中国的林业大省,森林资源丰富,全省林业用地面积 3.71 亿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64.71%;活立木蓄积量 17.12 亿立方米,均居全国第二位。2006 年,云南省率先在全国开展了以“明晰产权、 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综合配套”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云南省的“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队伍到位、经费落实到位、宣传培训到位、督促指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的“六到位”做法,被国家林业局称为“云南模式”向全国推广。截至2012年末,云南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连续三年稳居全国第一,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突破100亿元,达114.6亿元,比上年增加40.5亿元,增长54.6%;全省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达16家,108个县(市、区)办理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覆盖面达81.4%。大理州南涧县在全国首创的“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累计为1672户发放贷款1.65亿元。6个“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县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超过2亿元。
云南省在完成集体林地确权发证后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政策推进林权抵押贷款,记者了解到,林权抵押贷款有效释放了林业生产力,促进了林农增收和林业发展,而云南的创新金融服务也打开了“绿色银行”之门,将丰富的林业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并且通过搭建林权交易平台、优化评估模式等措施为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措施”促林权抵押贷款资产规模和质量双增长
据人行昆明中支副行长于华介绍,为充分发挥金融在加快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确保2012年实现新增林权抵押贷款50亿元目标,力争比2011年翻一番,2012年,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始终把推动云南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出台了云南省信贷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并两次牵头组织召开了云南省林业金融服务联席工作会议。年初会议明确了2012年新增林权抵押贷款50亿元的建议计划目标,并将建议计划目标进行了分解,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着力盘活信贷存量,优化信贷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同时,继续把涉农贷款、小额担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的范畴。进一步完善了云南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监测报告制度,丰富了监测的内容,完善了监测指标体系,创新建立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重点联系行制度, 还制定了云南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规划,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内容和具体措施,为云南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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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华表示,为充分发挥林权抵押贷款重点推进县(市)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林权抵押贷款重点推进县采取动态监测、动态调整的管理办法,2012年2月人行昆明中心支行与云南省林业厅共同研究决定调整了部分林权抵押贷款重点推进县(市)区。
在宣传方面,人行昆明中心支行也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召开了云南省金融服务“三农”“一创两建”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金融机构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和书面交流。省林业厅、人行昆明中支、省银监局还联合举办了全省林权抵押贷款和林权流转工作业务培训班,对全省16个州(市)30个重点推进县(市)区林业干部共计130人普及了林权抵押贷款基础知识,讲述了林权抵押贷款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云南省林权抵押贷款开办的基本情况、特点、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加快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的建议,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努力,2012年云南林权抵押贷款取得了较快发展,截至当年底,云南省林业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余额为114.6亿元,比年初增加40.49亿元,同比增长54.64%,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40.33个百分点;不良贷款较年初减少0.68亿元,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下降2.64个百分点。县(市)区覆盖面继续提高,全省16个州(市)全部开始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县(市)区中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由2011年93个县增加到2012年的108个县,覆盖面达83.73%,比2011年提高了11.64个百分点,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广迅速,覆盖面继续提高。受益农户和企业也持续增加。2012年末,林权抵押贷款涉及的农户和企业数分别为11186户和586户,比2011年分别增加899户和258户,受益农户和企业持续增加,林业在富民增收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从事林业生产的人员明显增多,带动农户数明显增加,一些林业经济发展好的山区,农民收入已经超过了坝区。
共推林权贷款业务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和要求,云南省金融办与人民银行、政府相关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共同推动云南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
据云南省金融办政策法规处陈云波处长介绍,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