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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禽流感药品被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发布日期:2013-04-17 10:38:56  浏览次数:14

    三农B2B网讯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介绍,符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2版)》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其医药费用的自负部分。

  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新农合的保障作用,积极支持人感染H7N9禽流感相关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缓解农村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决不允许出现因费用问题而影响和放弃治疗的现象。

  通知要求,将符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2版)》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如奥司他韦、扎那米韦、帕拉米韦等抗病毒药品,以及呼吸功能支持、循环支持和连续肾脏替代治疗等诊疗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要通过门诊统筹等形式,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的门诊就医费用给予报销。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救治工作的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承担人感染H7N9禽流感重症患者诊治的医疗机构,均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对待。在省市级医疗机构治疗的确诊病例,可以执行县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或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的报销政策。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出院时,新农合报销部分由医疗机构垫付,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通过及时结算或预付部分费用等方式缓解医疗机构垫付费用压力。各地要做好新农合与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应急救治和慈善组织的衔接,切实缓解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仍较重患者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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