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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能不种庄稼“种房子”
发布日期:2018-09-02 10:02:00  浏览次数:18

  赵永平

  要给下乡资本设门槛立规矩,让真心干农业、有能力干的留下来,把动歪心眼、侵害农民利益的挡在门外

  尽管国家严令禁止违法建设“大棚房”,但一些地方仍有禁不止。日前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对京津冀三地进行排查,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全国性初步排查发现,其他地方也有类似“大棚房”问题。

  各种“大棚房”,一个共同特点是“遮遮掩掩”。有的在农业园区耕地上直接建私家庄园,有的在农业大棚内违规建住宿餐饮场所,有的违规扩建看护房。笔者曾在中部某县走访一个现代农业项目,远看是大棚,进里面一看,亭台楼阁、小桥流水,除了几块象征性的蔬菜地,都是小庭院。投资者介绍,一处小院卖几十万元,许多城里人抢着买。项目为啥打现代农业的招牌?投资者坦言,现在一提房地产开发都敏感,而农业项目就好过关。

  明知不合法不合规,为何这些“大棚房”还能上马?原因在于政绩冲动和利益驱动。一些地方盲目图政绩,上项目缺钱,吸引资本下乡只顾面子、不顾里子,不惜在现代农业园区“造盆景”。有的投资者一味图利益,上项目缺地,城里土地指标紧缺,就盯着农村;搞农业回报期长,就动起歪脑筋,在耕地上“种房子”。两者一拍即合,有的地方只“放”不“管”,甚至提供保护伞,让“大棚房”野蛮生长。

  “大棚房”问题不容小视,任其发展危害严重。据介绍,“大棚房”占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不少是基本农田,不种庄稼“种房子”,粮食安全怎么保?再算经济账,有人会说,种地收益和卖房子没法比,实际上,在“大棚房”的表面繁荣背后,往往富的是投资者,大多数农民流转土地,得到的只是不多的流转租金,不仅没有富起来,还被挤出土地,这样的项目有什么意义呢?

  要坚决对违法违规“大棚房”说“不”。管住农地非农化现象,决不容许损害农民利益,决不容许触碰粮食安全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

  严格监管,要动真碰硬。“大棚房”非一日建成,一层薄膜就能盖住违建?地方部门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象?这些问题值得思考。日前两部委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集中整治“大棚房”,突出一个“严”字,对于触碰耕地红线或由于渎职、失职导致违法问题后果严重的责任人坚决查处。相关部门守土有责,扎紧制度篱笆,形成常态化监督,才能让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让违法违规“大棚房”无处藏身。

  做好引导,服务要跟上。乡村振兴需要资本参与,但资本下乡不能替代老乡,要给下乡资本设门槛、立规矩,让真心干农业、有能力干的留下来,把那些动歪心眼、侵害农民利益的挡在门外。政府要转变职能,引导而不干预,服务而不包办,放活而不放任。鼓励下乡资本干农民干不了的事,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现代种养业。限制下乡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地,防止企业与农民争夺耕地经营权,把农民硬挤出去。严格禁止改变土地用途、侵害农民利益、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守住农村土地政策这条底线。

  从严管住“大棚房”,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农地姓农,才能为农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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