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金刚亭国有林场职工住宅小区一期安置房室外景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宁化县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宁发改[2010]1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宁化县城关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1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宁化金刚亭国有林场职工住宅小区一期安置房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施工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根据明建筑〔2011〕97号《关于公布2011年度外来施工企业及其建造师驻明备案登记名单的通知》的规定,非三明市行政区域内法人注册的外来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拟派建造师应从入选备案登记名单的人员中委派,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根据宁化县纪检、监察文件,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廉政准入行为的单位和自然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4 日至2012 年9 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或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化办事处 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闽建筑[2009]16号)。
6. 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2012年10月10日上午9:30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 。
6.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根据宁化县政府有关会议纪要,宁化县外投标单位投标前应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拾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宁化县的投标单位投标前应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厅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根据宁化县政府有关会议纪要,注册地在宁化县外的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注册建造师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
地址: 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邮编: 365400 ;
电话:13859105626 传真: ;
联系人: 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新市中路206号4幢 ,邮编: 365001
电话: 0598-8592036 ; 传真:0598-8592036
联系人: 杨先生 。
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化县支行
开户名称: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00600950610010001
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宁化县中环路世纪广场四楼
联系电话:1571602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