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林荫大道东段及桥面景观工程 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海发改投【 2011 】 499 号文件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 资金来源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 海宁市林荫大道东段 。工程总投资估算约 250 万元。
2.2 施工招标范围:总占地面积约 5000 ㎡,施工内容包括桥梁机非隔离带绿化,道路分隔带绿化、景观铺装、灌溉给水、排水、亮化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 类似项目描述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主管须具备园林项目主管资质(须嘉兴备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19 日上午 09 : 00 至 2012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7 : 00 ,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单位,请参照 《关于推行暗标评标和试行网上报名的实施意见》(海公管办【 2011 】 6 号) 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领)。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 开标前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投标人代行收取 100 元软件维护费。
4.4 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前进行刷 IC 卡确认,预中标单位 IC 卡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大楼附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海洲西路 89 号 地 址: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 459 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陈 先生 联 系 人: 吴 女士
电 话: 0573-87287259 电 话: 0573-87297016
传 真: 0573-87287118 传 真: 0573-87297016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资质等级证书
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
项目主管
资格
具备园林项目主管资质(须嘉兴备案);提交项目主管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具有 2008年1月1日 以后竣工的园林绿化工程 1 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8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非招标备案表(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
流动资金
具有 30 万(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公司财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6
进嘉施工
备案证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 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
注: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