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浪川乡吾溪村村民专程来到淳安县渔政局西南渔政分站姜家管理组,将“生态功臣渔业卫士”的锦旗送给渔政执法人员。
11月3日上午8时许,村民拨打110举报,桐庐分水镇有1人在浪川乡吾溪村溪流电击鱼,淳安县渔政局西南渔政分站接公安通知后,立即与姜家派出所民警一起前往浪川乡吾溪村处理。
吾溪村一直以来非常注重溪流渔业资源保护,此次电鱼事件引起村民的强烈不满,很多村民情绪激动,在处置过程中稍有不慎可能会导致当事人被打、场面难以控制等严重后果,渔政执法人员立即向淳安县渔政局局长吴福建请示,吴福建通过与村书记电话联系沟通,最终渔政人员把当事人安全带回西南渔政分站姜家管理组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对电鱼情况供认不讳,事实清楚,依照法律程序,渔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电鱼工具一套、处罚1000元的处罚决定。第二天,由县渔政局牵头,组织姜家派出所、浪川乡政府及吾溪村两委参加协调会,电击鱼当事人愿意赔偿吾溪村鱼苗损失2000元,吾溪村村民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件处理好后,县渔政局执法人员将决定书副本送至吾溪村,并张贴在村民公示栏,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渔政执法人员行动迅速、公平公正、处事周全,积极协调化解矛盾,赢得吾溪村村民一致好评,村民将“生态功臣渔业卫士”的锦旗送给渔政执法人员。 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