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今年3月30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4月14日,山东召开渔船管控和伏季休渔工作会议,分管副省长对伏休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强调部署。4月20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全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并下发了伏休管理方案,明确了省、市、县(市、区)三级管理职责,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6月7日,召开伏季休渔管理前期工作会议,分析研究了当前工作形势,明确了下一步伏休管理的重点。沿海各市政府相继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健全市、县(市、区)、镇、村、企(协会)五级管理体系,为伏休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为全面落实全省渔业综合管理及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掌握沿海七市伏休管理工作开展情况,5月11日~26日,省政府组织省交通运输厅、海洋与渔业厅、边防总队、工商局、省外办等部门对沿海七市伏休管理工作进行了包市督查。6月12日~17日,省总队组织五个指导检查组,对各地异地坞修、异地法院扣押、尚未过户的异地买卖渔船及停港大马力渔船真实身份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有力促进了伏休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注重宣传抓好培训
宣传伏休政策新规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依法严格管理的高压态势和媒体、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设立公开举报电话、聘请伏休监督员、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拓展群众参与伏休管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利用休渔有利时机,有计划地组织船员培训,讲解渔业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安全生产技能等。
严格管控细化措施
加强港口巡查,落实船籍港休渔制度。结合渔港认定,严禁未经认定的渔港接纳渔船停泊。建立渔船、渔港“双包保”责任制,所有应休渔渔船都签订停港确认书,明确管理责任人,由责任人每日清点船位,准确掌握渔船动向,在重点港口组织人员蹲点驻守,24小时严密监控,坚持全码头岸巡,严厉打击违规卸渔获、加油、加冰等行为。同时,各市也积极依托“天网工程”健全渔港视频监视网络,将渔港和船厂视频监控系统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对休渔渔船实施动态监控,发现有违规苗头的,迅速处置。威海市实行渔船管理“母港制”,严格核实渔船身份,禁止非母港渔船异地休渔,推动了船籍港休渔制度精细落实。烟台市通过召开船东会议、提前告知、限制油补和造船补贴等手段,以强力措施将异地停靠渔船全部按时召回停靠。日照市强化渔港码头经营人伏休管理责任,严控港口码头为违规渔船提供支持和服务。青岛市定人、定岗、定责,灵活变换执法策略,有效落实“岸上盯紧、海上严查”的执法联动机制。
强化渔船转港审批,突出异地停靠渔船管控。严格落实渔船转港申请批准制度,休渔期间渔船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渔船转港期间必须要全程开通定位设备。对异地坞修渔船,由船籍港所在地定期派员现场核查,实施责任倒查机制,严防渔船假借坞修之名违规出海捕捞。6月7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下发通知,组织各地对本辖区异地停港及被法院扣押渔船进行排查摸底,要求认真核实坞修合同,每日落实船位,未经批准的渔船,严禁离港;坞修合同到期后渔船必须返回船籍港休渔;对被扣押渔船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商请作出扣押决定的法院,积极建立渔船监管对接机制。对未经批准擅自转港、涉嫌违规作业的,依法依规严惩。
强化对外省籍渔船的管理。要求外省籍渔船一律不得在山东省渔港停靠休渔,对各地在渔港巡查中发现的136艘外省(市)籍渔船,向渔船属地省级主管部门发送通报,请其及时召回。各地也切实加大了对外省籍渔船的查处和驱离力度,目前,全省已经查处的外省籍渔船达122艘,驱离380艘。
加强举报信息核查处置。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予以接听、传达和回复,对于接到的群众举报情况,第一时间通报相关市、县(市、区)和总队直属支队,督促各地及时报送核查情况,及时向举报人予以回复,根据举报信息,及时调度管理力量,加强举报多发、易发等重点地区的渔船管控。目前,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共接到各类举报103件,已办结70余件,经查属实12件。
强化执法纵横联动
山东省积极联合公安、工商、交通、边防、海警等部门,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构建起海陆联合、纵横交织的执法网络。
在海上,建立完善渔政船编队执法制度,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直属支队协同沿海市级渔业执法机构组织辖区内执法船,组成联合船队在所辖海域开展交叉、联合执法检查。目前,各支队根据辖区实际,各自组织了多次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效果,形成了强大的海上高压态势。
在陆上,坚持多部门联动,实施捕捞产业闭环管理。加强对渔需供应商监管,突出冷藏环节管理,严防非法捕捞渔获物短暂冷藏后上市交易。建立水产品市场、集贸市场、早市夜市等场所日常巡查机制,坚决切断非法捕捞水产品上市渠道。威海市推行渔船、车辆进出港登记备案制度,公安、交通部门在重要路口设卡检查,严查非法捕捞渔获物运输车辆。东营市、烟台等市统筹推进伏休管理与违规渔具清理取缔等工作,联合公安边防、工商等部门严查“地笼”、“须子网”等定置违规渔具。潍坊、滨州等市协同省总队直属支队联合公安边防等在辖区内开展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和市县联动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日照、青岛等市健全完善渔政、海警、海事的联勤联动机制,建立海上值班制度,实行全天候、全海域应急值守工作,严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山东省积极参与国家海警局禁渔区线外巡航执法,自5月1日以来,派出4艘大型执法船随同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船队开展伏休联合巡航行动,实现禁渔区线内外同步执法,有效做到了对所辖海域全覆盖、无缝隙、不间断式巡航检查。
自5月1日以来,山东省海陆共出动执法人员2.43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375辆次,检查渔港5900个次,出动执法船2190航次,共检查渔船6.3万艘次,查获违规渔船479艘,罚款636.745万元,没收渔获物20.6万公斤,没收网具10543套(顶)。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