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016年期间,广西共建设两个海洋牧场项目,分别位于北海、防城港海域。两个海洋牧场共投入资金629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资金5150万元,社会(企业)资金1142万元。海洋牧场建设总面积806.5公顷,建设人工鱼礁规模23.05万空方。自2016年底,共完成建设资金4949万元,其中,完成中央财政下达资金3969万元,完成社会(企业)资金980万元,建设人工鱼礁19.95万空方。
广西海洋牧场示范区(北海)项目区共增殖放流恋礁性鱼类11.6823万尾、虾苗1678.267万尾、马氏珠母贝55.4524万只、江蓠4087.63公斤。防城港市白龙珍珠港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累计放流鱼、虾、蟹、贝类约7.16亿尾(只),其中,日本对虾3.68亿尾、斑节对虾2.45亿尾、长毛对虾0.66亿尾、红鳍笛鲷560万尾、紫红笛鲷91万尾、真鲷310万尾、卵型鲳鲹260万尾、青蟹180万只、栉孔扇贝约2300万粒。
政策倾斜,免收海域使用金。北海市高度重视海洋生物资源增值、海洋渔业环境修复、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工作,对广西区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用海,实施了按公益性事业用海管理,全部减免项目海域使用金的鼓励政策。据北海市财政局《关于对免缴“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牧场示范区”公益性事业项目海域使用金有关问题的复函》精神,项目区用海共106.385公顷,按透水构筑物用海海域使用金每年1.65万元计算,年减免项目区用海的海域使用金175.54万元,按获批项目海域使用证有效期30年计算,项目效益期30年内,该项目共减免海域使用金5266.2万元。
依法实施,科学推进。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技术涉及因素多,要求高,尤其是海上施工作业,具有一定风险。一是在项目论证、设计、施工过程中坚持“依法实施,科学推进”理念。在项目选址方面,项目依法申报用海,科学论证,协调好各行业规划关系,组织实施单位科学开展了海底测量、本底调查,并及时与电信、海事和海洋规划部门沟通,实践表明,这些工作极为必要,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充分发挥效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针对人工鱼礁海上吊装风险较大情况,项目管理、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密切协作,严格安全施工和施工现场管理,杜绝安全事故。三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部门建立会商制度,施工问题涉及单位通过技术会商,及时、合理地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制定政策,依法实施。出台相关规定和暂行办法,规范、科学施工。防城港市出台《防城港市白龙珍珠湾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发布《防城港白龙珍珠湾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编制《防城港市白龙珍珠湾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于2015年5月经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的防城港市白龙珍珠湾海洋牧场以海岸线为依托,白须公礁的海洋平台为支点,5米~25米等深线的海域,构建资源生态保护型为主、增殖型为辅的海洋牧场,规划海洋牧场总面积约61.27万亩。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