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笔者日前从省农委渔业局获悉,今年以来,我省把握机遇,规范操作,稳步推进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截至11月底,1.2亿元直接补助资金已全部发到渔民手中。
我省是渔业大省,境内有长江、淮河、新安江三大水系,水域总面积1581万亩,常年水产品产量位居内陆省份第4位。渔业油价补贴是迄今我省渔业获得资金规模最大、受益范围最广、渔民受益最直接的补助资金,自2006年实施以来,中央财政累计补助我省13.2亿元,每年受益渔船2.3万艘,受益渔民近7万人。
渔业油价补贴是一项惠渔富民政策,对促进渔业发展、保护渔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部分渔民对油补依赖性持续增强、补贴机制僵化及补贴效应不断减弱等问题。为此,国家启动了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的调整,使油补政策更有利于调结构、促改革、建机制,激发内生动力。
2015年6月,财政部、农业部出台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文件。今年3月,省农委、省财政厅印发了《安徽省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按照“调油补、促转产、保资源、强产业”的要求,优化资金使用方向和支出结构,目标为实现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与用油量彻底脱钩;从2015年起,将捕捞业油价补贴降至2014年补贴水平的40%,并在此基础上逐年递减;力争到2019年底省内捕捞渔船数减少20%以上,捕捞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捕捞强度得到有效控制,渔业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据介绍,补贴政策调整主要内容为,按照存量调整、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的思路,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相结合的综合性支持政策。专项转移支付重点用于渔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采取项目申报制实施。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政策调整后对渔民渔船直接发放的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到县级财政,其余部分按“因素分配法”切块到市,由市政府统筹用于引导渔民转产转业和现代渔业转型升级。
省农委渔业局陈静宏局长表示,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捕捞业油价补贴总体标准必须降至2014年的40%,我省从2015年度起,力争2年递减到位;省内捕捞渔船数量力争到2019年底减少20%以上,调整重点在压减渔船上想办法,在压减功率上做文章,在淘汰老旧渔船上下功夫。
(冯亦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