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河南省南阳市水利局水产渔政科联合宛城区水利局、卧龙区水利局、市白河橡胶坝渔政分处联合组成的专项执法队对白河零号橡胶坝到4号橡胶坝下游区域非法捕鱼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
当日9时,笔者跟随渔政执法人员来到白河零号橡胶坝到一号橡胶坝的白河上游区域,几名执法人员驾着渔政船在河道内巡逻,一旦发现地笼等违规渔具,执法人员就立即将渔具拉上河岸,进行割毁、拆除,并将渔网内的鱼全部放生。笔者看到,每个地笼至少有十几米长,地笼里,鲫鱼、鲶鱼等各种鱼类的初生鱼苗在渔网内挣扎,过往市民议论纷纷、唏嘘不已。
宛城区水利局渔政站站长陈峰告诉笔者,由于地笼的网目尺寸小,渔获物选择性较差,具有一定的破坏性和危害性,因此属于禁用渔具。“我们依法给他收缴、销毁,违规用渔具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非法捕鱼在500公斤以上就属于触犯刑法。”
据南阳市水利局水产渔政科科长倪全胜介绍,在此次的执法行动中,市渔政部门执法人员共收缴一艘电捕渔船、百余米地笼,白河水域非法捕捞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随着禁渔期的到来,辖区各个渔政部门要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把用电鱼、地笼这种非法捕鱼的现象坚决遏制住。” 豫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