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认证信息(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未完善,请登录后完善信息登录
 农业部在禁渔期间组织“三大行动” - 三农网
Hi,你好,欢迎来到三农网
  • 产品
  • 求购
  • 公司
  • 展会
  • 招商
  • 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水产 » 新闻资讯 找商家、找信息优选VIP,安全更可靠!
农业部在禁渔期间组织“三大行动”
发布日期:2015-04-02 00:00:00  浏览次数:12

    本报讯 从农业部获悉,4月1日12时开始,长江流域葛洲坝以下至长江河口水域和珠江在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六省(区)的干流、重要支流及通江湖泊进入禁渔期,加上2月1日开始禁渔的葛洲坝以上长江上游江段,两江流域已全面禁渔。

    实施禁渔期制度,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护水域资源环境的重要制度保障。今年是长江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第14年、珠江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第5年。

    为确保2015年长江、珠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巩固提高流域水域生态养护效果,农业部将在禁渔期间组织开展“三大行动”。

    一是两江禁渔同步执法行动。4月1日,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江西、广西、湖南、贵州、云南、广东、四川、重庆、湖北、安徽、江苏、上海等12个省(区、市)开展同步执法行动,要求各地加强禁渔期执法管理,营造良好的禁渔工作氛围,并组织渔政船艇和执法力量对相关重点水域开展执法检查,清理取缔违禁渔具和非法捕捞。

    二是长江水域上海段清理整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4月9日~6月30日,农业部将会同上海市政府组织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渔业执法力量并联合海警、海事、公安等部门,在长江水域上海段集中开展清理整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清理取缔长江水域上海段从事非法捕捞的违禁渔具和“三无”船舶。

    三是开展大规模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长江、珠江禁渔期间,农业部将组织各地开展大规模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配合以严格的禁渔期执法管理,确保增殖放流和生态养护取得更好的效果,加快恢复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域生态安全。

    此外,农业部还将结合涉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执法检查、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督查等常规执法和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全面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龙新

VIP企业最新发布
全站最新发布
最新VIP企业
背景开启

三农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信息全部为用户自行注册发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需用户自行承担信息的真实性,图片及其他资源的版权责任! 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 QQ: 1130861724

网站首页 | 实时热点 | 侵权删除 | 付款方式 | 联系方式 | 法律责任 | 网站地图 ©2022 zxb2b.com 三农网,中国大型农产品交易电商平台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6996 SITEMAPS | 鄂ICP备14015623号-2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