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变动较大,涉粮统计人员岗位调整后业务不熟;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各类粮食企业不断增加。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变化,我省采取“五强化”措施,努力提高粮食流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强化认识。着力强调粮食流通统计的重要性,尤其是解决和提高部门“一把手”的认知问题。粮食统计数据是政府实施粮食宏观决策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粮食经营者参与粮食经济活动的重要参考。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对于深入推进我省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粮食宏观调控、推动粮食流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强化责任。着力强调粮食流通统计职责,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观念,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统计职责,全面落实执行国家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领导责任。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据真,全面掌握辖区粮食供求状况,及时为政府提供真实可行的决策依据,守住保供稳价底线,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
强化监督。着力提高粮食流通统计质量,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粮食流通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扩大统计覆盖范围,督促指导辖区内涉粮企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严格审核企业上报数据,对异常数据要查明原因,及时修正,避免“带病”数据层层提交,误导决策。
强化队伍。着力解决有人干和能干事的问题,要求优选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统计工作,并建立统计工作AB角制度,保证统计岗位“常有人,不断档”。建立统计人员培训制度,将统计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逐级覆盖到涉粮企业,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统计分析运用能力。
强化考核。把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列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虚报瞒报漏报、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对未履行数据报送义务的粮食企业,不得从事政策性粮食交易活动,不得享受有关项目扶持政策。
来源:贵州省粮食局